2018年缴2017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做分录要先计提吗
企业在缴纳跨年度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,需根据会计准则进行正确处理。若2018年缴纳的是2017年的费用,应先在2017年计提,再于2018年实际支付。
| 事项 | 会计分录(2017年) | 说明 |
| 计提费用 | 借:管理费用/销售费用 | 按规定计算应缴金额 |
| 贷:应交税费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| ||
| 实际缴纳 | 借:应交税费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| 2018年实际支付 |
| 贷:银行存款 |
如未在2017年计提,2018年直接缴纳,可直接计入当期费用,但可能影响财务报表准确性。建议按权责发生制处理,确保账务清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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